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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聘河源市级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的通告

作者: 转载自: 点击数:381  录入时间:2024-7-12



为进一步推动河源市辖看守所法治化规范化建设,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,加强对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监督,根据公安部、司法部《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》和公安部监所管理局《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聘请市级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工作职责

(一)对看守所依法安排律师会见、完善会见设施、优化服务功能等情况进行监督。

(二)收集并反映律师行业对看守所律师会见的意见建议

(三)参加监管部门有关律师会见工作的会议、活动和现场检查、座谈研讨等,听取看守所相关工作情况通报。

(四)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。

二、选聘名额

在全市范围内选聘7名在法律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或者执业经验丰富、专业能力强的执业律师为市级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。

三、选聘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。

(二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,年龄在65周岁以下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
(三)实事求是,坚持原则,公正廉洁,作风正派,热心和关注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,积极为律师会见工作发展建言献策。

(四)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,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,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网络媒介使用知识。

四、服务期限

律师特约监督员的服务期限为2年。期满后,根据实际情况,可以续聘。

五、报名要求

(一)报名时间
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71917:00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报名方式

采取个人自荐、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推荐、定向邀请等方式进行。

(三)报名地点

市律师协会秘书处,联系人:曾柳娟,电话:0762-3820026,邮箱:hylxxuanchuan@163.com

(四)报名材料

1.经签名盖章的监督员报名表(附件);

2.近三年参与其他法律服务的情况及代表性的案例;

3.本人身份证、执业证扫描件;

4.近期大一寸蓝底彩色正面证件照。

六、选聘程序

(一)资格审查

律师事务所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查,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、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进行复查,对符合选条件的律师均作为拟选聘对象进入评审程序。

(二)组织评审

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联合成立评审组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对入围律师进行综合评定,择优选出7名律师拟作为特约监督员对象。

(三)社会公示

对拟聘请的律师特约监督员,在市公安局、市律师协会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(四)公布名单

对拟聘请的律师特约监督员,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,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布律师特约监督员名单。市公安局颁发聘书。

本通告由河源市公安局、河源市司法局负责解释。

附件: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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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河源市公安局